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发布日期 | 2020-05-28(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
| 施行日期 | 2021-01-01 |
| 发布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 分类 | 一、法律 > 2-民法典及相关 |
| 效力状态 | 现行有效 |
| 条文数 | 本编共 2 条 |
附则是民法典的最后部分,仅2条,规定民法典中"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不满、超过、以外"等用语的含义,以及本法的施行日期与同时废止的九部单行法律。
条文虽少,但第1259条的用语解释规则贯穿全法适用:凡条文出现"以上""以下"等表述,是否包含本数直接影响权利义务的临界判断;第1260条则明确了民法典的时间效力起点与旧法废止清单,是判断新旧法适用的分界点。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