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内容 | 慈善信托名称、目的、期限、受托人、监察人、信托财产规模、年度慈善支出等。 |
|---|---|
| 公开时限 | 慈善信托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基本信息。 |
| 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 |
|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
慈善信托是家族信托的重要延伸方向,特别是“家族+慈善”的混合信托架构。了解慈善信托的信息公开义务有助于平衡家族隐私保护和慈善合规需求。
数据来源:北大法宝(PKULaw) · 检索日期:2026-07-13 · 本页仅供参考,以官方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