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 · 学习指导

★ A级必知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信托函〔2018〕3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7 · 发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督管理部

一、法律概述

本文由原银保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于2018年8月17日下发至各银监局信托监管相关处室,业内俗称"37号文",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即"资管新规")在信托行业的配套落实文件。

全文共五个部分,围绕过渡期内信托业务监管作出部署:统筹落实、严格执行、制定整改计划、监督整改到位、防范过渡期风险。文件本身属监管系统内部工作部署性质,但其第二部分第二款首次在监管文件中对"家族信托"作出官方定义,因而超越了过渡期文件的时效局限,成为家族信托业务长期适用的基础性规范。

为什么列入 A 级必知:对家族信托从业者而言,37号文的重要性不在于过渡期整改(早已结束),而在于它给出了家族信托唯一的官方定义。不理解这一定义,就无法判断一项业务能否适用"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的排除规则。

二、与家族信托的关系

37号文与家族信托的关系是"定义与分流":它在监管文件中首次划出家族信托的边界,并明确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从而在监管待遇上把家族信托与一般资金信托分流开来。

这一分流带来三项实际效果:其一,家族信托不受净值化、期限匹配、多层嵌套等资管新规约束,可以承载跨代的长期传承安排;其二,设定1000万元门槛与"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的结构要求,使家族信托在客户定位上区别于大众理财;其三,通过"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规则,堵住了以家族信托之名行理财或通道之实的规避路径。

需要提示的是,本文发布机关银保监会已在2023年机构改革中撤销,职能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承接,但文件效力不受影响,其中家族信托定义至今未被废止或修改。

三、核心学习要点

要点1 · 官方定义四要素:家族信托须同时满足——委托人为单一个人或家庭;信托目的为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四者缺一不可。
要点2 · 排除适用资管新规: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这是家族信托最核心的监管优势,也是其能够做长期、非净值化安排的法律空间。
要点3 · 明确的排除项: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理财型信托即便冠以"家族"之名,也不适用排除规则。
要点4 · 实质重于形式:按业务实质而非名称认定。以财产权信托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适用资管新规;以资管产品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视同嵌套(资产证券化产品除外)。
要点5 · 过渡期新老划断:新产品以发出认购邀约的募集日期为准适用新规;老产品可对接未到期资产,但整体规模须锁定在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存量规模内。该安排已随过渡期结束完成历史使命。
要点6 · 责任与罚则:整改计划须由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与合规负责人双签;风险防控预案须由董事长与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整改不到位、规避监管的,实行"罚管挂钩",处罚结果运用于市场准入和监管评级。

四、案例链接

本文属监管系统内部工作部署文件,暂无以本文为直接裁判依据的公开司法案例。其在实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两端:一是信托公司设立家族信托时的产品定性与合规审查;二是监管检查、司法程序中判断某项信托是否属于家族信托时的认定依据。

涉及家族信托性质与效力的公开案例,可参见本资料库案例库总索引中"家族信托"相关条目。

五、自测题

Q1:我国监管文件中首次对"家族信托"作出官方定义的是哪份文件?
A:《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监督管理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2018年8月17日)第二部分第二款。
Q2:家族信托的财产金额或价值门槛是多少?
A:不低于1000万元。低于该金额的信托不满足37号文的家族信托定义,不能适用"不适用资管新规"的排除规则。
Q3:客户希望设立家族信托,同时要求自己作为唯一受益人。这一安排是否可行?
A:不可行。37号文明确"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纯自益结构不满足家族信托定义,将被按一般资金信托处理并适用资管新规。
Q4:某信托以"家族财富管理"命名,但合同目的仅为资产保值增值、按固定业绩基准分配收益。它属于家族信托吗?
A:不属于。37号文明确排除"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业务。同时依"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产品将被穿透认定为资金信托。
Q5:信托公司整改不到位、以各种方式规避监管要求的,监管将如何处理?
A:依法处罚机构和责任人,并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运用于市场准入和监管评级中。同时银监局按月监测整改进度,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

六、延伸阅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10-01)— 家族信托的上位法基础,尤其第2条信托定义、第15条信托财产独立性。

2.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资管新规")— 37号文所落实的上位政策,理解"排除适用"的参照系。

3.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2023-06-01)— 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家族信托归入资产服务信托,可对照理解定义的演进。

4.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公司展业的机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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