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学习指导

○ C级了解部门规章施行日期:2021-01-01 · 发布机关:中国银保监会

一、法律概述

该办法于2020年11月16日发布,规范了信托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是信托公司准入和变更的行政审批操作指南,涵盖机构设立、业务资格、高管任职、股权变更等多个方面。

二、与家族信托的关系

该办法规定了信托公司开展各类业务的资格审批要求,银行在选择合作信托公司时应确认其是否具备开展家族信托(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相关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的合规性是信托公司能否合法经营家族信托业务的前提。

三、核心学习要点

要点1:信托公司设立条件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资格、公司治理结构等准入门槛。
要点2:业务资格许可 — 信托公司开展特定业务需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如特定目的信托资格。
要点3:变更事项审批 — 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业务范围变更等需报监管审批。
要点4:高管任职资格 —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需满足资质条件并报监管备案。
要点5:分支机构设立 — 信托公司设立异地部门或子公司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取得审批。

四、案例链接

属于行政监管合规层面,暂无直接关联案例。

五、自测题

Q1: 银行在选择家族信托合作信托公司时,应关注哪些行政许可合规事项?
A: 确认信托公司是否具备开展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资格许可、股权变更是否经监管审批、高管任职是否合规备案、注册资本是否达标。
Q2: 该办法与2023年业务分类通知的关系是什么?
A: 业务分类通知重新定义了信托业务类别,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资产服务信托)需确保其业务资格许可与新分类体系一致。行政许可办法的审批范围可能需要相应调整。

六、延伸阅读

1.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版) — 整体监管框架更新

2.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 股东行为规范

3. 《业务分类通知》(2023) — 业务类别与资格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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