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0 · 破产重整信托

东方园林破产重整
专项服务信托案例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落地 · 双层信托结构化解百亿债务
何巧女从"浙江女首富"到破产重整的浮沉启示

信托规模
207.53亿元
债权人
3,425家
申报债权
433.35亿元
登记时间
2025.04.16
01 东方园林兴衰史:从"卖花姑娘"到破产重整

东方园林的故事,是中国民营企业高速扩张后遭遇系统性风险的一个缩影。创始人何巧女——从浙江武义的"卖花姑娘"到坐拥200亿身家的"浙江女首富",再到负债283亿走向破产重整——其个人命运与企业兴衰紧密交织,深刻诠释了家族企业"成于扩张、败于杠杆"的经典轨迹。

一、创业起步(1992—2008)

  • 1992年:何巧女在北京创立东方园林,从花木租赁起步,逐步切入园林景观设计施工
  • 2001年:承建北京奥运会相关景观项目,确立"市政园林"龙头地位
  • 2009年11月: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代码002310),成为"A股园林第一股",市值巅峰突破500亿元
  • 上市后三年(2009—2012),东方园林是A股最炙手可热的"白马股"之一,何巧女跻身"浙江女首富"

二、PPP狂飙与泡沫破裂(2015—2018)

  • 2015年:国家大力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东方园林借此大举扩张,承接大量市政工程、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订单总额逾千亿元
  • 2018年:PPP项目回款周期长、地方政府支付能力下降,东方园林现金流断裂。5月发行10亿元公司债,仅获0.5亿元认购,被市场称为"史上最凉发债"
  • 2018年下半年:股价暴跌,员工持股计划爆仓,何巧女所持股权被大量质押冻结
  • 2019年8月:北京朝阳国资委旗下公司入主,何巧女让出控制权,但债务问题已积重难返
1992年
何巧女创立东方园林
从花木租赁起步,切入园林景观行业
2009年11月
深交所上市 · "A股园林第一股"
代码002310,上市首日市值突破百亿
2015年
PPP狂飙 · 订单超千亿
大举扩张市政与水环境PPP项目,营收一度突破130亿
2018年5月
"史上最凉发债" · 现金流断裂
10亿元公司债仅获0.5亿认购,债务危机全面爆发
2019年8月
朝阳国资委入主 · 何巧女让出控制权
但债务窟窿已达数百亿,国资接管亦难扭转局面
2024年5月
北京一中院启动预重整
东方园林正式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双层信托结构落地,207.53亿信托财产设立
2025年4月16日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
朝阳区市监局完成80%润宇海元股权登记

关键转折点:东方园林的危机并非单一事件所致,而是PPP模式"长周期、重资产、政府回款不确定"的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何巧女在牛市周期中的激进扩张策略,在融资环境收紧后迅速反噬,最终走向破产重整——但正是通过信托制度,这场百亿债务危机得以"软着陆"。

02 债务危机全景:433亿申报债权的冰山
227.75
资产市场价值(亿元)
283.21
负债总额(亿元)
3,425
债权人数量(家)
433.35
申报债权总额(亿元)
7,893
债权申报笔数
26.82%
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

为什么申报债权远超负债总额?

破产重整中的"申报债权"是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申报的金额,需经审查确认。东方园林申报债权433.35亿元远超审计负债283.21亿元,主要原因包括:(1)未到期债权加速到期;(2)担保债权与普通债权重复申报;(3)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附属债权叠加;(4)部分债权存在争议需法院裁定。最终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才是实际参与分配的基数。

清算 vs 重整:清偿率对比

情景普通债权清偿率债权人获得企业结局
破产清算 26.82% 现金一次性分配,资产贱卖折扣大 主体消灭,3,425家债权人利益受损
信托重整 ≈100%(含信托受益权) 现金 + 股票 + 信托受益权组合清偿 企业存续,保留壳价值与经营能力

注:信托重整模式下,普通债权10万元以下部分现金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19.27%股票 + 80.73%信托受益权组合清偿,名义清偿率远高于清算。

危机本质:这不是一家企业经营不善的倒闭,而是一场"杠杆 + 长周期 + 政府信用依赖"三重叠加的系统性崩塌。3,425家债权人——从银行、信托公司到材料供应商、施工队——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债权网络,任何单一清算方案都无法兼顾各方利益。信托制度的引入,正是为了解决这个"分散债权人 × 异质资产 × 价值最大化"的三重困局。

03 破产重整程序:八个月从危机到重生

2024年,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从预重整启动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用时八个月,堪称中国破产重整程序中"信托化处置"的标杆案例。

时间节点程序阶段核心事项
2024年5月预重整启动北京一中院决定对东方园林启动预重整,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法院受理重整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东方园林破产重整,正式启动司法程序
2024年11月—12月债权申报与审查3,425家债权人申报7,893笔债权,总额433.35亿元;管理人逐一审查确认
2024年12月23日重整计划获批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方园林破产重整计划》,引入双层信托结构
2024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信托财产设立完成,207.53亿元资产正式置入信托
2025年4月16日股权信托登记朝阳区市监局完成润宇海元80%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全国首例

程序效率亮点:从法院受理(11月22日)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12月30日),仅用时38天。这一极高效率的背后,是双层信托结构将"资产处置"与"债权清偿"解耦——法院只需批准方案框架与信托设立,后续资产处置、债权分配由信托受托人按信托文件执行,大幅缩短了司法程序耗时。

04 重整计划核心设计:资本公积转增与债权清偿方案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东方园林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3.14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

12.34
每10股转增股数
33.14亿
转增总股本(股)
3.96元
股票抵债价格(元/股)

二、债权清偿方案

债权类型清偿方式清偿比例
有财产担保债权 就担保物变现价值优先清偿,不足部分列为普通债权
职工债权 + 税款债权 现金全额清偿 100%
普通债权 ≤ 10万元 现金全额清偿 100%
普通债权 > 10万元 组合清偿:19.27%股票 + 80.73%信托受益权 ≈100%(名义)
劣后债权 暂不予清偿,在普通债权清偿后剩余财产分配

组合清偿逻辑:大额普通债权的80.73%以"信托受益权"清偿,意味着债权人成为信托受益人,未来从信托处置资产回收的现金流中按比例受偿。这既解决了当下现金不足的问题,又给了债权人长期受偿的预期——"以时间换空间"。

三、为什么不清算?

破产清算的困境

  • 东方园林资产以应收账款、PPP项目股权、子公司股权为主,即时变现折扣极大
  • 3425家债权人逐一分配,程序耗时数年
  • 普通债权清偿率仅26.82%
  • 上市公司壳价值归零,中小股东血本无归
  • 大量在建工程烂尾,社会影响巨大
  • 何巧女个人声誉彻底破产

信托重整的优势

  • 资产置入信托后由专业受托人管理,可择机处置实现价值最大化
  • 信托受益权标准化分配,无需逐一谈判
  • 普通债权名义清偿率接近100%(含信托受益权)
  • 上市公司主体存续,保留壳价值与再融资能力
  • 在建工程可继续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 何巧女虽失去控制权,但避免了个人破产
05 双层信托结构:一国两信的精巧设计

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信托最核心的创新,在于设立了"双层信托结构"——由中信信托与外贸信托分别担任一号信托与二号信托的受托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管理207.53亿元信托财产。

东方园林破产重整 · 双层信托结构图 3,425家债权人 申报债权 433.35亿元 润宇海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平台公司 · 持有东方园林待处置资产包 80%股权 一号信托(上层) 中信信托 · 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 信托财产 润宇海元80%股权 + 207.52亿债权 合计207.53亿元 职责:受益人登记 + 信托利益分配 负责管理信托受益权、按方案向债权人分配 20%股权 二号信托(下层) 外贸信托 · 玄武25号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信托财产 润宇海元20%股权 + 207.52亿债权 合计207.53亿元 职责:监督平台公司资产处置 负责监督润宇海元资产包的处置与回收 信托底层资产包(润宇海元持有) 应收账款 PPP项目应收 PPP项目股权 参控股SPV 子公司股权 园林/环保板块 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等
图1:东方园林破产重整双层信托结构总览

一号信托中信信托

全称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
角色定位上层主信托
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财产润宇海元80%股权 + 207.52亿债权
信托规模207.53亿元
核心职责受益人登记 + 信托利益分配

中信信托作为主受托人,负责3,425家债权人的受益权登记、信托利益计算与分期分配,是债权人与信托财产之间的"桥梁"。

二号信托外贸信托

全称外贸信托·玄武25号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角色定位下层副信托
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财产润宇海元20%股权 + 207.52亿债权
信托规模207.53亿元
核心职责监督平台公司资产处置

外贸信托作为副受托人,专注监督润宇海元的资产处置过程,确保应收账款回收、PPP股权退出等资产处置行为合规高效。

双层信托的精妙之处

  1. 职责分离:一号信托管"分钱"(受益人登记+分配),二号信托管"收钱"(资产处置监督),权力制衡、互不干扰
  2. 风险隔离:两层信托各自独立持有润宇海元股权(80%+20%),任何一层信托出现争议不影响另一层运作
  3. 专业分工:中信信托擅长大型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受益人管理与分配;外贸信托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有丰富经验,各展所长
  4. 监管便利:双受托人结构便于法院和管理人持续监督,任何一方异常均可被另一方发现

润宇海元:关键的平台公司

润宇海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重整专门设立的平台公司,承接了东方园林剥离出的待处置资产包——包括应收账款、PPP项目股权、子公司股权等"难以即时变现但具有长期回收价值"的资产。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一号信托持80% + 二号信托持20%
资产内容应收账款 + PPP项目股权 + 子公司股权 + 其他资产
资产审计值219.85亿元(市场价值227.75亿元)
运营目标在信托框架内有序处置资产,回收现金流分配给债权人
06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里程碑意义

2025年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完成润宇海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的信托财产登记——这是全国首例在工商登记层面完成的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标志着中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从"政策文件"走向"落地实操"。

登记详情

登记日期2025年4月16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标的润宇海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
信托产品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
营业执照标注股东栏标注"代表信托产品"
法律意义信托财产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为什么"首例"如此重要?

在此之前,中国股权信托面临一个根本困境:《信托法》规定了信托财产独立性,但工商登记系统中没有"信托"这一登记类型。受托人持有股权在工商登记上与普通股东无异,信托财产无法在登记层面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分,导致:

  •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股权可能被误认为受托人固有财产而被查封冻结
  • 第三方无法从工商登记中识别股权的"信托属性",交易安全无法保障
  • 信托财产独立性仅停留在法律条文层面,缺乏登记公示的"对外效力"

本次登记在营业执照上标注"代表信托产品",首次在工商登记公示系统中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明确区分,赋予信托财产独立性以"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从"法律应然"到"制度实然"的关键一跃。

政策依据:京金发〔2025〕40号文

2025年4月10日,北京市委金融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金发〔2025〕40号),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该文件明确了"双北京注册地"原则(12家北京信托公司 + 北京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了三步登记流程:

中信登预登记
信托产品在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完成预登记
签订信托文件
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等法律文件
工商变更登记
市监局办理股权变更,标注"代表信托产品"

东方园林案例是全国首例完成上述三步全流程的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案例,仅在北京试点政策发布后6天即完成落地。

07 破产重整信托的三重法律价值

东方园林案例不仅仅是一次成功的破产重整,更在法律层面开创了三项制度创新,深刻改变了破产重整的实务范式。

⚖️

价值一
程序效率革新

传统破产重整需在法院批准前完成全部资产处置方案,耗时数年。信托模式将"资产处置"与"债权清偿"解耦——法院仅需批准方案框架与信托设立,后续处置由受托人按信托文件执行。东方园林从受理到执行完毕仅38天,效率提升数量级。

🛡️

价值二
债权人权益保障

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法》第15、16、17条)确保置入信托的资产不受受托人破产影响。3,425家债权人获得信托受益权后,成为信托受益人,享有按份受偿权——这比破产清算中"排队等分残值"的保障强得多。

📋

价值三
管理人履职减负

传统模式下,破产管理人需逐一处置每项资产、逐一与债权人谈判。信托模式下,管理人只需将资产包置入信托、确认受益人名单,后续资产管理与分配交由专业信托公司执行,大幅减轻管理人负担,也降低了管理成本。

法律依据体系

法律/文件关键条款在本案中的适用
《信托法》 第15条(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第16条(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固有财产)
第17条(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润宇海元股权置入信托后,独立于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固有财产
《九民纪要》 第95条(信托财产独立性认定) 司法层面确认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为本案提供裁判指引
《企业破产法》 第8章重整程序(第70—94条) 法院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的法律依据
京金发〔2025〕40号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政策依据
《民法典》 第1142条(遗嘱信托)
第657条(赠与合同)
第886条(委托合同)
为信托合同的法律基础提供支撑
08 传统清算 vs 信托重整:范式之变

东方园林案例代表了中国破产重整实务从"清算优先"到"信托重整优先"的范式转变。下表从六个维度对比两种模式的根本差异:

维度 传统破产清算 信托重整模式
资产处置 管理人直接拍卖变卖,追求即时变现 置入信托,由专业受托人择机处置,追求价值最大化
清偿方式 现金一次性分配,折扣大 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组合清偿,"以时间换空间"
清偿率 低(东方园林清算率仅26.82%) 高(名义清偿率接近100%,含信托受益权)
程序耗时 数年(资产逐一处置、债权人逐一谈判) 数月(法院批准框架即可执行,本案仅38天)
企业存续 主体消灭,壳价值归零 主体存续,保留壳价值与经营能力
债权人地位 被动等待分配,无权参与资产处置决策 成为信托受益人,享有受益权与监督权
社会影响 在建工程烂尾、员工失业、供应链断裂 在建工程可继续推进、员工保留、社会影响可控
适用场景 资产易于变现、债权人数量少的小型企业 资产异质化、债权人众多的大型企业(如上市公司)

核心洞察:信托重整模式的本质是将"破产清算"从"资产变现 + 现金分配"的单一维度,升级为"资产信托化 + 受益权标准化 + 长期管理分配"的多维度解决方案。它不是让债权人"少拿钱",而是让债权人"拿更有价值的资产包"——信托受益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长期资产。

09 十案例全景对照表
序号 案例名称 类型 信托类型 规模 核心架构 法律创新 结果 核心启示
1龙湖地产
吴亚军家族信托
境外家族信托BVI全权信托数百亿港元多层BVI壳公司+HSBC受托人婚变风险隔离 ✅ 成功 婚变前布局,信托隔离效力获法院认可
2杨协成家族反面对照无信托七等分均分股权 ❌ 失败 均分制是家族企业的致命毒药
3王永庆家族反面对照无遗嘱无信托四房十子女争产 ❌ 失败 无遗嘱+多子女=18年诉讼拉锯
4贾跃亭家族争议案例不可撤销信托
(存疑)
$5亿(存疑)Chapter 11 + 境外信托恶意避债认定 ⚠️ 争议 危机后设立信托无法隔离已有债务
5马云家族境外家族信托VISTA信托$170亿+BVI VISTA + 合伙人制度 + Blue Pool360年期限+保留控制权 ✅ 成功 控制权与受益权完美分离的教科书
6富力地产高风险警示无信托家族财富直接暴露 ❌ 高风险 无信托防护,债务危机直接穿透
7欧普照明境内上市公司
家族信托
资金信托+SPV
有限合伙
数亿元信托作为LP+创始人公司作为GP三权分离 ✅ 成功 A股家族信托标杆:控制权+受益权+税务优化
8非上市公司
股权信托综述
综合研究三种模式SPV合伙/直接持股/SPV公司北京试点政策 📋 研究 22年登记困局被北京试点打破
9徐先生生物医药
企业股权信托
境内非上市
家族传承
股权信托
(直接持股)
增资渐进+通关任务 北京试点首单
股权信托登记
✅ 成功 增资替代转让节税+第三代行为引导机制
10东方园林
破产重整信托
破产重整
专项服务信托
双层信托
(一号+二号)
207.53亿润宇海元平台
+双受托人
全国首例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
✅ 成功 信托化解百亿债务+登记制度破冰
10
案例总数
7
成功/标杆案例
3
反面/争议/高风险
10 五条可落地启示

信托制度可化解"不可能三角":分散债权人 × 异质资产 × 价值最大化

东方园林案例证明,当一家企业同时面临"债权人数量庞大(3,425家)、资产种类复杂(应收账款+PPP股权+子公司股权)、即时变现折扣大"的困境时,信托制度是唯一能同时解决这三个问题的工具。信托将资产打包管理、将受益权标准化分配,使"不可能三角"变为"可管理三角"。启示:信托不仅服务于家族财富传承,更是企业危机救助的核心制度工具。

双受托人模式:权力制衡的制度创新

中信信托管"分钱"、外贸信托管"收钱"的双受托人分工,是中国信托实务中首次在大规模破产重整中落地"权力分立"理念。启示:在涉及巨额资产、众多受益人的信托架构中,双受托人分工制衡比单一受托人更安全——一家管钱、一家管账,互相监督。这一模式可推广至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大型信托架构。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从"纸面权利"到"对抗效力"

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落地,标志着中国信托法第16条的"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终于有了工商登记层面的公示效力。启示:未来家族信托、企业股权信托的受托人持有股权,不再与"普通股东持有"混同,信托财产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这是家族财富保护的法律基础设施级突破。

"以时间换空间":信托受益权作为偿债工具

东方园林重整中80.73%的普通债权以"信托受益权"清偿,本质是将"即时还债"转换为"长期受偿权"。债权人不再排队等分残值,而是成为信托受益人,享有按份回收权。启示:信托受益权是一种标准化的"延期偿债工具"——它不是"少还钱",而是"换个方式还钱"。对于现金流紧张但资产有长期价值的企业,这是比债务展期更优的重组方案。

家族企业的终极警示:成于扩张,败于杠杆

何巧女从"浙江女首富"到破产重整的轨迹,与贾跃亭、富力地产如出一辙——都是在行业风口期激进加杠杆扩张,在融资环境收紧后迅速崩塌。启示:家族企业的财富保护不能等到危机爆发后再做——贾跃亭式的"危机后信托"无法隔离已有债务。正确的做法是在企业健康时就建立家族信托,将个人财富与企业经营风险隔离,确保"企业倒了,家族不倒"。

时间轴对比:吴亚军在婚变前设立龙湖信托 → 成功隔离;何巧女在债务危机爆发后才被动接受重整信托 → 损失已不可逆。信托的时机选择,决定了它是"盾牌"还是"绷带"。

案例总结

东方园林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是中国信托制度从"家族财富工具"走向"企业救助工具"的里程碑案例。它第一次证明了信托制度可以系统性地解决大型企业破产重整中"分散债权人 × 异质资产 × 价值最大化"的不可能三角。

在本案例库的十个案例中,东方园林案例占据三个"唯一":

  • 唯一一个破产重整信托案例——其他九个案例都是家族财富传承或风险隔离场景,只有东方园林是"企业破产 + 信托救助"场景
  • 唯一一个双受托人案例——中信信托 + 外贸信托的双层结构,是十个案例中最复杂的信托架构
  • 唯一一个完成工商登记的案例——全国首例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具有"从0到1"的制度突破意义

对银行理财经理而言,东方园林案例最重要的营销价值在于:信托不仅是富裕家族的"锦上添花"工具,更是企业危机时的"雪中送炭"制度。当客户说"我的企业做得很大,不需要信托"时,何巧女的故事就是最好的反驳——200亿身家的"浙江女首富"尚且需要信托制度来善后,更何况普通的企业主?

琼ICP备20001908号-2  |  公安备案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