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案例研究 · 学习指导

★ ✅ 成功 研究 · 案例汇编 案例日期:2026-07-16 · 适用于家族信托业务学习

一、案例概述

北京 2024 年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首月即落地 3 单,分别覆盖:(1) 家族传承型(徐先生,专精特新);(2) 破产重整型(东方园林,股权缓冲);(3) 产业升级型(科技制造业,并购重组)。**核心结论:试点期是民营企业利用信托工具的最佳窗口**。

二、与家族信托业务的关系

对家族信托业务的含义:本研究展示了**信托的多场景适用性**——不仅是传承工具,更是产业整合工具。对客户而言:可通过本研究向客户呈现『信托的 4 种身份』:传承工具、债务隔离、并购工具、股东治理。特别适合产业整合期的客户(持股多家公司、面临并购或重组)使用信托架构。

三、核心学习要点

要点 1:**首月三单**:北京试点首月即落地徐先生、东方园林、科技制造 3 单,证明政策与市场需求双热。
要点 2:**家族传承型**:专精特新 + 增资渐进 + 通关任务 + 协议控制,徐先生模式可复制性高。
要点 3:**破产重整型**:207.53 亿规模 + 双层信托 + 司法确认,东方园林模式适合大型困境企业。
要点 4:**产业升级型**:科技制造业通过信托集中持股,便于引入战略投资人和激励管理层。
要点 5:**跨场景共性**:试点案例的共性是『登记便利 + 税务清晰 + 司法保护』+ 『企业存活 + 控股权稳定』。
要点 6:**客户沟通要点**:本研究可作为对客户的『行业全景报告』,建议在高净值论坛中展示。

四、自测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的 4 种应用场景?
(1) 家族传承型;(2) 破产重整型;(3) 产业升级型;(4) 股东治理型。
为什么试点期是最佳窗口?
(1) 政策红利(税务优惠、登记便利);(2) 司法保护最新案例;(3) 监管支持;(4) 持牌机构经验丰富。
试点期客户咨询最多的问题是?
(1) 如何合规登记;(2) 税务影响;(3) 控制权保留;(4) 受益人设计;(5) 退出机制。

五、延伸阅读

1. 《北京市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试点办法》(2024)
2. 《信托法》第 14 条
3. 《公司法》第 142 条
4. 《九民纪要》第 88-96 条
5.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琼ICP备20001908号-2  |  公安备案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888号